2022-09-15 09:11:50來源:上海陽光醫藥采購網瀏覽量:384
發布日期:2022-09-14
各生產企業、有關單位: 根據《關于進一步優化本市藥品分類掛網全面議價采購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滬藥事藥品〔2022〕18號)要求,依醫療機構申請的藥品自公布執行之日起180天內,提交申請的醫療機構需完成議價采購并確認驗收,未完成的藥品將無法在陽光平臺繼續采購。 對依醫療機構申請但未全部完成采購驗收的藥品,市藥事所將于2022年9月19日起關閉采購狀態,具體藥品名單見附件。 特此通知。 附件:關閉藥品信息表
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
2022年9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