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-11-04 10:29:53來源:藥方舟瀏覽量:485
近日,國務院發布《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》,共取消29項行政許可事項,下放4項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層級。在醫療方面,取消部分醫療機構(除三級醫院、三級婦幼保健院、急救中心、急救站、臨床檢驗中心、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、港澳臺獨資醫療機構外)《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》核發。
但取消行政許可后,衛生健康部門仍要加強監管,包括:①完善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方式,對社會辦醫療機構實行指導性規劃;②嚴格實施“醫療機構執業登記”,并公開審批結果;③開展“雙隨機、一公開”監管、重點監管等,暢通投訴舉報渠道,依法處理醫患糾紛和醫療事故,加大對醫療機構的監督檢查力度;④依法實施信用監管,如實記錄違法失信行為,實施差異化監管措施,對嚴重違法的醫療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實行行業禁入。
同時,取消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丙級資質認可。衛生健康部門適當降低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乙級資質條件要求,完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標準。引導現有職業衛生技術服務丙級機構換領新的乙級資質證書,拓寬業務范圍和業務地域范圍。對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企業,依法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監督檢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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